2017.09.25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十堰分公司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是国家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属地项目实际,十堰分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了集团公司15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质量零缺陷、安全无隐患”为管理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出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使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组织准备
十堰分公司在接到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办公会,组织大家对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和传达,并展开研究讨论,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卢毓斌担任组长,尤厚云、张挺、张宏、俞宏伟、金跃新、吴汉斌等人担任组员的分公司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为组织、监督、检查、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过程制定活动内容和方案,做到有组织、有领导,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教育引导
在6月16日,十堰分公司举办了“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当日会议上,十堰分公司总经理尤厚云作了“强化三个意识”和“四个搞清楚”的重要讲话,即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强化 “细节决定成败”,强化“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搞清楚,把工地安全隐患搞清楚,把针对隐患应该采取的措施搞清楚,把人员的责任搞清楚。同时,尤总对安全月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强调我们时刻要以特级资质企业的标准来规范我们的工作,要结合项目实际,把思想统一到集团公司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部署的开展好安全工作,并做到严格检查,严格监督,严格考评。
此外,分公司副总经理卢毓斌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来和意义进行了宣讲,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在安全教育中,卢经理还针对近年国内发生的如江西宜春核电站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武汉9·13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杭州11·15地铁基坑大面积坍塌事故等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解读,让大家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发生直接危及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相关责任人带来了牢狱之灾,给企业也带来了生存的危机,要求全体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得到警示。
大力宣传
自6月份安全月活动开展以来,分公司通过QQ、微信等工具展开了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特别是利用16日宣传咨询日,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月活动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集团公司安全月活动通知文件进行了传达,对国内实际发生的一些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解读进行分析解读,并积极倡导大家重温国家安全法规,深入学习安全知识,培养安全意识。同时,分公司加强了安全标牌、宣传标语的展示,并到工地现场悬挂“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广泛开展安全月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标语横幅,营造出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狠抓落实
按照统一部署,十堰分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安全月活动于6月1日正式启动,并于6月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组织召开了分公司安全主题宣讲会。通过开展系列宣传、巡查、监督指导活动,对施工现场的重型机械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高大支模架、深基坑、四口五临边等重大危险源加强了管理,对防火、防汛、安全用电、高温作业、食品安全等问题增加了重视。同时,分公司通过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了整改意见,特别是针对极个别项目部塔吊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对相关部位和相关责任人下达了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式,对整改效果进行回访,有效避免应付了事的现象,使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而是切实落实每个具体的施工环节,使责任落实到人,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无隐患。
在安全月活动中,十堰分公司以国务院文件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踏实有效地完成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我们相信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并不会停留在这个六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旧会重教育,抓实践,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让安全生产的理念深入人心。
张挺